36365关于呈报2015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2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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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政府“五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现按照考核要求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2015年,我局提任了7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5名,10名正科级干部轮岗,并对5名机构改革后划转的干部原职务进行了重新任职。

      二、主要做法

      (一)以学习教育为引领,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我局始终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中之重,把干部选拔任用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列为局领导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规定,并积极参加了市里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做到了领导带头学、深入学,干部职工主动学、认真学,切实增强了领导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观念,规范了选人用人工作,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人人参与监督,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搭建了民主、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平台。

      (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规范选拔任用工作

      为确保《条例》、《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全局干部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我局不断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市局先后出台了《党组议事规则》、《干部任免考核工作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决杜绝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调整、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任用机制。

      (三)以强化监督为主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拔任用环境

      我局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全面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是不断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坚持民主测评制度,年终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所有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由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对以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等各方面进行测评。四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召开行风政风民主评议会议,邀请行风评议员对局重点科室履职和廉洁作风情况进行评议,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不断畅通来信来访、网络举报渠道,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坚决纠正违反《条例》《意见》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解决好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以严格干部管理为保障,构建高效有序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为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市委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裸官”、“吃空饷”、违规因私出国(境)等专项整治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工作机制和档案资料,为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整治情况为:一是2015年我局提拔任用的干部均符合标准和程序,无违规选拔任用和“三超两乱”情况,无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干部档案健全真实,无档案造假情况。二是局里有2名领导干部分在市药品学会任职,已经市民政局同意,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待批准,无其他领导兼(任)职情况。三是局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均在国内,无“裸官”现象。四是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局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全部上交市委组织部,其他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全部由局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全年没有领导干部出国出境情况。五是按照开展“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将局机关李永新、查干巴特尔两名因病长期不在岗同志的相关情况上报了市委组织部,并于2015年1月份起执行病事假期间相关工资待遇(发放给其基本工资的90%),将直属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两名长期不在岗人员的相关情况报送了市人社局,并于2015年1月起执行病事假期间相关工资待遇(发放给其基本工资的90%和75%),目前,其中1名工作人员已经申请办理病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将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领导队伍中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