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公办发【2014】2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已在36365公众门户网站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根据“鄂尔多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提供的方式反映或直接与鄂尔多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0535
联系地址:36365(康巴什新区团结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大楼305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方面加大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设计,规范了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因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平台。我局现政务网站(www.gzwjwl.com)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数据查询等内容,该网站有专人维护,内容定期更新。现已建成的“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已实现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过程处理;三是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严格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网站信息公开、设置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发放公开资料、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和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讲堂等多种公开形式,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食品药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200余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042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工作动态1729条;公示公告153条;通知通告168条;图片新闻106;办事指南44条。
(二)公开形式
1.在我局公众网门户网站上公开发表。
2.在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发放办事指南等资料。
3.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在办公地点设立首问责任岗、24小时值班电话。
二、行政审批情况
2014年年初,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府发〔2014〕27号),文件明确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境内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人员登记、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审批、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商备案登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等9项审批事项下放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市局保留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保留有6类18项行政许可,443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行政强制措施,全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网上流转、限时办结、统一答复、全程监管。截至12月10日,共受理审批事项702项,同时完成咨询服务180余件。
三、行业监管情况
2014年,全市食药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全市食药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目标,牢牢抓住机构体制改革和提升监管能力两个关键,着力健全安全责任、行政监管、技术支撑三大体系,全面建立风险防控、社会共治、诚信体系、宣传教育四项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基层监管网络、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五大工程,全面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学生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意见》、《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等15项监管制度,规范了学生小餐桌、夜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等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诚信管理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食品药品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继续将全市“四品一械”企业全部纳入信用等级管理,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警示、失信等级低的企业的监管频次和处罚力度,使企业进一步强化了诚信经营和安全责任意识。今年已公布信用等级1期,有1家外埠药品经营企业和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被评为D级,列入了“黑名单”并驱逐出我市经营,全市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率达到了92.4%。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品药品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开展了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超市及市场自制食品、农村牧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鲜奶吧”规范管理、蒙中药材、医疗器械、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等26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药品单位93522家次,责令整改6043户,查处违法案件711起,查处不合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134批次,查封各类食品10431.5公斤、7105袋(件、包、盒、瓶),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共计1600多批次,无害化处理动物576头、动物产品2吨,捣毁食品生产窝点5个,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药品332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5家,移送公安机关14起,处罚没款328.1万元,并按相关要求,全部上交当地财政部门。
四、公共资源配置及公共服务情况
增强技术支撑能力,争取国家、自治区检验检测项目经费2000多万元,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即将开工实施。2014年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协同监管平台系统,实现了所有许可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办理以及手机移动办公。同时,全面启动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该项目被列入我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市、旗区两级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完整的流通信息链和安全责任链,做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实现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质量可靠,开创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新局面。利用食品药品监管培训基地等,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197期,受众3万多人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年内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持续发力、保障安全”的原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深化改革强基础、完善机制控风险、转变职能促创新、严格执法提效能、改进作风抓落实、强化监管保安全、社会共治筑防线的要求,着力加强组织保障、执法监管、技术支撑、科学考评、社会共治等“五大体系”建设,努力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发挥信息公开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
(二)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一是要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发布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对称;二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方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公示力度。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在关键时间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每次执法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全面向全社会公开;对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负责的行政审批内容、对象、过程、结果全部及时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2015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36365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