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事业单位
作者:来源:添加时间:2015-04-07 09:12:00
(一)鄂尔多斯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
职能职责规定: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化妆品、保健食品的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化妆品、保健食品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承担对下级同类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验项目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承担自治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挂鄂尔多斯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的牌子)
职能职责规定:承担辖区内食品的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开展食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承担对下级同类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验项目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资格、资料审查和技术评审工作;承担自治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职能职责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与稽查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承担查处或移送全市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和移送工作;承担互联网违法违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质量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核查和处理情况的回复以及有关业务咨询工作,管理12331投诉举报信息平台;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市的稽查执法、产品召回(包括处置)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理上级部门交办的违法案件和其它省市区要求协查的案件;承担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全市食品药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鄂尔多斯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职能职责规定:承担辖区内药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评价和鉴定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监测任务;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督促、指导、检查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和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的交流、合作和信息传递。
2015年10月29日